12月22日上午,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四辖区执法局对首府各片区街道进行了检查。当日11时,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珠江路塑料厂附近时,看到沿街的部分商户将油桶、纸箱和车辆等物品无规则地摆放在店前,一些私设广告牌也趁机放置到人行道上。其中一块长约2米的广告牌匾被店主用铁丝固定在1米多宽的窗台上,牌匾多出的一头悬空伸到人行道上,执法局当场对其拆除和取缔。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规定,临街门店牌匾应严格实行“一店一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位置、高度应符合规定,色彩格式符合街景要求,不得出现污损。否则,执法局都会对其进行依法取缔。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志烈说,执法局会在两节前加大市容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于占道经营和违规广告牌采取就地处罚和现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