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应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你怎么看待在居民房顶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即日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二次审议稿)》的意见,开门立法。据介绍,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意见在我市人大尚属首次,而这种倾听百姓需要、体现民意的立法方式将逐步形成惯例。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市民可以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本市人民西路1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610015),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cdrd@chengdu.gov.cn。市民可于近日登录成都市人大网(www.rd.chengdu.gov.cn)查看《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二次审议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