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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收入占广电总收入的半壁江山

  • 发布日期:2006-03-21 浏览次数572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周婷玉)“广告收入是我国广电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占到广电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20日透露。

  张海涛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2006)上作主题报告时指出,2005年我国广电总收入共888.76亿元,其中广告收入458.63亿元,占全国广电总收入的51.6%。

  张海涛说明,广电总收入中还包括有线电视收视费及一部分财政拨款,广告收入则包括电视广告收入和广播的广告收入。

  此外,张海涛还在报告中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广播电视科技和事业发展主要有四项任务:强力推进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力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切实加强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将于3月23日结束,它是由广电总局主办的专业性行业盛会。据CCBN2006组委会介绍,此次展览以数字高清为中心主题,共设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视音频、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数字视听与家庭网络、发射及电缆等15个主题展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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