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包括环球音乐、华纳唱片在内的全球四大唱片集团旗下的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状告雅虎中国提供音乐下载侵犯著作权一案有了一审结果。
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删除与唱片公司主张权利的229首涉案歌曲有关的搜索链接;赔偿其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1万余元。
11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称,其对涉案47张专辑共计233首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而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试听、免费下载以及相关链接服务。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属侵权行为,侵犯了其对涉案歌曲所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原告为此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50万元。对此,雅虎中文网站称,涉案试听和下载的歌曲均来源于第三方网站,其作为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的仅是涉案歌曲的搜索和链接服务,并非歌曲的试听和下载服务。
法院认为,被告网站通过其搜索引擎服务,只是提供了试听和下载过程的便利,其行为不构成复制或者通过网络传播涉案歌曲,但被告仅删除了原告提供了具体URL地址的侵权搜索链接,怠于行使删除与涉案229首歌曲有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的义务,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后,雅虎中国表示将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2005年8月,包括四大唱片公司在内的多家唱片企业起诉百度,理由与起诉雅虎中国完全相同。去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驳回了唱片公司的讼诉请求,认为搜索引擎的出现和发展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唱片公司指控百度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之中。虽然网上提供歌曲搜索链接是否合法尚待最后判决,但许多网民感到将来在网上搜索和免费下载歌曲将有点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