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牌匾广告审批流程—办事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德惠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复函》(吉府法函〖2007〗77号);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城市占用道路收费标准》(吉省价收字〖2001〗27号;
《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德惠市政府办公室《德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德府办发〖2007〗28号)。
办事程序:
悬挂牌匾广告前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审查相关内容,现场测量,拿出制作标准,确定悬挂位置。
流 程:
申请单位(人)---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内容—现场确定—制作悬挂
申办资格: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悬挂牌匾,广告制作单位应持有《广告发布制作许可证》。
所需材料:
牌匾广告规格、数量数据,平面图,效果图。
办理时限:
牌匾审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当日完成,户外广告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牌匾审批不收取费用,户外广告按《吉林省城市占用道路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收费。
办理人员:肖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