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工商局对太和县电视台发布的两条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查明,自今年3月底开始,太和县电视台承接“玖玖抗疲劳胶囊”、“同仁睡每”两条保健品广告,广告时间为一个月。
据工商部门调查,根据协议,电视台每天上午9时50分左右播放2分钟的“玖玖抗疲劳胶囊”广告,晚上22时50分至23时10分播放“同仁睡每”广告,共收取广告费2000元。
经查,这两条广告内容中使用了患者形象和所谓的“专家”形象,宣传保健食品的“疗效”,并出现“快速见效”、“神奇”、“意想不到的效果”等字眼,同时广告片还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为所谓的“疗效”作证明等多种违法现象。根据有关规定,太和县工商局依法对电视台作出了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2000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