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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招标管理 需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602
  海口晚报网11月16日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出台了《海南省户外广告资源实施招标拍卖管理的意见》,将对户外广告资源进行公开招标拍卖,这标志着我省政府对公共空间资源进行有偿使用管理的开始。
     据了解,户外广告经营权、使用权实施招标拍卖的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重新招标拍卖。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由同级政府参照同一区域内户外广告经营使用权平均招标拍卖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免交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关键词: 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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