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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超市户外私设广告被罚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508
本报讯 (记者 吴晓晶通讯员曹明)前日,因未经批准在商场门前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新街口城管分队罚款10000元。

  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物美超市大卖场门前有一片很大的广场。前几日,为增加商业气氛吸引顾客,物美在门前设置了一块大型户外广告,内容为“新华百货”,十分醒目。新街口城管分队发现该广告牌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违反了户外广告管理规定,遂对其处以万元罚款

 
关键词: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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