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问题,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这则违法广告,我们曾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也曾立案处理过。”但对该广告为何还在市面上出现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看到这则广告,因此不清楚是否是经处理后合法发布的。
随后,记者查询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市民抱怨较多的不光是违法广告,那些到期不撤的过期广告也非常坑人。一位外地游客王欣告诉记者:“前两天,我在地铁里看到新世界商场6周年店庆、买200元返200元的促销广告,于是特意去了一趟,到了才发现,促销活动在11月份就结束了。”说到这里,王欣显得有些生气,“已经过期一个月的广告都不撤换,这不是误导消费者吗!”
记者观察发现,在本市地铁1、2号线和一些公交车的车厢内确实存在大量过期广告,其中包括北京欢乐谷十一狂欢节、商场过期促销打折信息和一些过期展览等内容的广告。
对此,崇文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告内容的审批、备案和实体监管归工商部门管理,但因违法或过期需要撤换的广告应由城管部门来负责。”于是,记者又拨通了96310城管热线,但8616号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城管只负责治理非法张贴的小广告,过期广告的撤换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图为东单公交车站牌上的“藏秘排油茶”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