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三家联合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金功夫、御清宫(田顺牌活力胶囊)、七粒清(妇洁宝)等非药品宣传功能主治,将“保健品”说成为“药品”和玄七通痹胶囊、木竭胶囊等药品扩大宣传疗效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笔者建议,广大群众在购买药品时,不要轻易相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的广告,特别是具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的,此类广告多属于违法广告。合法广告在刊播时有广告批准文号,使用商品名的,必须同时使用通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