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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城市建成区取缔烟草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03
      昨日,襄樊市政府吹响冲刺国家卫生城市号角:2007年1月15日前,将该市建成区内的1000余处烟草广告全部取缔。2007年1月10日前,仍存在的烟草广告和变相的烟草广告,将被强行拆除。“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也可视为烟草广告处理。

据了解,1995年襄樊就跻身省卫生城市行列。今年初,襄樊明确提出,力争2008年将该市建成湖北省首批国家卫生城市。而申报国家卫生城市,有一个“硬杠杠”是:城市建成区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目前,对在建成区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的申请,襄樊工商部门已一律停止审批。但该市多部门联合检查发现,城区许多个体店铺,将门面招牌和烟草广告混合在一张牌匾上,悬挂在店门之上,成为变相烟草广告的“重灾区”。

该市工商部门称,招牌上只能出现店铺名称、经营范围、经营者姓名及联系电话。一旦招牌上出现“吸烟有害健康”字样,以及香烟的广告语等内容,可依法将其视为烟草广告处理。

 城市建成区:简称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上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划定,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等因素,以及城市各项用地的完整性,并尽可能与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相一致。城市近郊的一些建成地段,尽管未同市区连成一片,但同市区的联系十分密切,已成为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视作城市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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