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起死人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据了解,发生在绍兴县印染企业的7起死人事故中,机械伤害事故3起,触电、高空坠落事故各2起。经调查,这7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6月22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金牡印染有限公司的电器主管陈某,带领两名机修工去修理平网印花机上的步进电机。他们切断电源后未在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便进行作业。当机修工毛某爬进印花机下捡物时,印花车间的带班长陈某擅自合上了印花机电源,毛某被卷入机器中受到致命伤害身亡。
9月18日晚,浙江四达印染厂精品车间当班职工发现正在运行的2号空压机压力不足,便要求机修工开启相邻的1号空压机。机修工对1号机稍作检查后,按下了启动开关。不料1号空压机运行后不到1分钟,空压机因气缸压力过大无法释放,最终导致一端的两个气缸盖突然破裂向前飞出。在一旁观看的贵州籍机缸工张某被气缸盖击中头部,送医院不治身亡。
11月3日,志仁印染有限公司浸染车间31号机缸直排管漏水,几经修理未彻底解决问题。中午,来自湖南的机修班长周某独自一人进行焊接作业,结果遭到电击,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思想麻痹制度不严是元凶
这7起事故,尽管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漠视。除了事故的直接原因,还存在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硬件匮缺,员工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
如8月29日晚,富强福利厂在建的服装车间进行地沟施工。为无施工资质的建筑包头劳某干活的泥工匠陈某将振捣器的振捣棒拖至施工区域时,因电线被钢筋勾住,陈某用力猛拉,致使电线接头脱落漏电,陈某遭电击身亡。
11月11日下午,第二印染有限公司轧染分厂机修工金某对车间新安装的预压缩机滚筒进行轴头换位作业。金某不但违章站在高达两米多的铲车脚上操作,而且脚踩在滚筒上,致使滚筒从铲车脚间滑落掉地,金某也随之坠落地面,头部触地,不治身亡。
近几年来,绍兴县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已较往年有较大的提高,但不少企业的经营者仍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倒霉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厂里”。印染企业,与易燃易爆、化工危险品等行业相比,是一种低风险行业,或许正是这种低风险,更容易使印染企业的经营者放松警惕。再加上绍兴县印染企业点多面广,从而造成事故频发。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大意不得,一刻也不能放松,否则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付出巨额的财产损失。
印染企业内的事故频发,不仅给整个印染行业敲响了警钟,对其他企业也是一个警示。事实告诉我们,漠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不仅在上述7家出事的印染企业存在,在有的其他未发生事故的印染企业同样存在,而且在绍兴县的一些非印染企业也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