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以下所有网络媒体数据均为图形广告数据)广告786030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92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25%,比06年第四季度减少了0.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了0.06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广告57216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832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32%,比06年第四季度减少了0.1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了0.02个百分点。
广告监测分析
本季度涉嫌违法率与06年第四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所降低。广播和平面、网络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均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比四季度有所增加。
由于正逢新春佳节,2月份的广告发布量及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均明显减少。折线图中可以看出,第一季度内重点商品、服务类别涉嫌违法广告量的比较中,1、3月份的涉嫌违法广告量基本相当,2月份的量呈现明显减少。
1、按媒体分类
(1)电视媒体
与上季度相比,电视媒体的广告发布量有所减少,涉嫌违法总量由上季度的25条次增加到186条次,涉嫌违法率由0.01%增加到0.06%,增加了0.05个百分点。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集中在北京电视台,其中北京电视台公共频道成为违法广告集中点,主要是由于一部分广告中出现“乱评比、排序”的现象,违反了《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的规定。希望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加强对此类广告的审查。3月份,北广传媒的城市电视纳入了广告监测中心电视媒体监测,共发布2523条次,涉嫌违法广告0条次。
(2)广播媒体
本季度内,广播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为32条次,集中在1月3日前发布的4条医疗服务类广告,涉嫌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3)平面媒体
与上季度相比,平面媒体的广告发布量减少了93652条次,涉嫌违法量增加了887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增加了0.09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平面媒体的涉嫌违法率降低了0.14个百分点。
本季度,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较多的平面媒体主要有《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北京娱乐信报》、《北京广播电视报》和《北京晨报》,这些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合计为1330条次,占平面涉嫌违法总量的78.14%。与上季度比较,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比较集中的媒体仍然是上述媒体,其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人用药品、保健食品、卫生洗涤用品和医疗器械类。
(4)网络媒体
本季度,网络媒体图形广告的涉嫌违法率较低,为0.02%,与第四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减少。
2、按商品、服务类别分类
本季度,全市的涉嫌违法广告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心监测的重点平面媒体。违法问题较严重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是人用药品、保健食品、其它销售服务和卫生洗涤用品类。
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广告问题有明显好转。自2007年1月1日新修改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明显减少,由去年同期的677条次减少到126条次,减少了551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由5.06%降低到4.03%。
人用药品类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与上季度相比持平,涉嫌违法率增加了0.51%。与去年同期相比,人用药品的涉嫌违法率降低了0.21个百分点。违法药品广告多以“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违法形式出现,涉嫌误导消费者。
本季度,保健食品类的涉嫌违法广告由上季度的594条次,降低到287条次,涉嫌违法率降低了1.6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嫌违法率降低了0.45个百分点。3月,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消费者瘦身需求不断升温,减肥类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广告陆续见诸各媒体。减肥类广告中出现“几天减几斤”,“无任何副作用”,“几日见效,永不反弹”等内容,盲目保证、夸大效果。
其它销售服务类广告与上季度相比违法情况突出,违规行为集中表现在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内容的广告。根据《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卫生洗涤用品类的涉嫌违法问题一直较严重,主要表现在卫生用品宣传对疾病具有治疗作用。但与去年同期相比,该类的涉嫌违法率有了明显的下降。
市工商局郑重告诫各媒体:针对上述违法问题,各媒体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担负起审查的职责,自觉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市工商局将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相关媒体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