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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中了广告恶搞者的"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4  来源:东方网   浏览次数:412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广场附近,有一处房地产项目,做出了军人举钞票的巨幅户外广告,引发不小的争议。

      对这类事情,明眼人一看就能猜出是有人刻意而为的“广告恶搞”。 这类恶搞广告的发布者,他肯定知道广告所表达的价值理念要引发争议,并猜到媒体会对此类事件很感兴趣,定要作大篇幅的报道。只要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附带地提及他们公司的名称,拍照片时记录下他们的通迅方式,在那种极具争议的新闻事实的吸引下,一定会起到很好的广告效应。哪怕是因此被工商部门罚款,尔后他们又可请媒体做一条撤销、改正原广告的新闻,其广告效果更佳。

      从表面上看,媒体报道这类事情是在发挥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但哪知道,当媒体人正在义愤填膺地批评这些行为时,有人却在背后偷偷地乐呢?争议广告的制作者其本意并不在广告本身,而在于想巧借媒体的“炒作”为他们做免费广告。媒体的关注,正是他们所盼望的。

      其实,“广告恶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笔者用百度搜索了一下“广告恶搞”,得到486000多条内容。但是,正因为我们的媒体一而再,再而三的中了某些恶搞者的“套”,才使得有人跟着敢冒大不韪去模仿。正如一些恶搞者所言,“不能美名流芳百世,那就恶名遗臭万千,反正都是扬了名”。

      如今,网络、信息传播发达的时代,媒体在报道那类恶搞行为时应多做点技术处理,最好以“某某”替代他们的名称,别再直呼其名;照片上的联系电话不妨也打上马赛克,千万别再中了恶搞者的“套”。如若不然,媒体的报道监督很有可能助长“广告恶搞”的风气,到时毒害社会风气不说,自己的广告收益也要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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