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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户外广告拆留之争震荡业界 广告法规待完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1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525

户外广告存在诸多问题应整治

广告法规滞后难以适应

制定易操作条例明确各方权责

本报记者 姚芃

 近些天来,在山东省济南市的机场高速路沿线,正在上演一场罕见的较量:一些身手矫健的农民爬到路旁的巨幅广告牌上,他们并非进行高空作业,而是被人雇来的“护牌军”;另有一些农民手里操着家伙、招呼着长长的臂膀伸向高空的大吊车,准备随时把这些广告牌“连根拔起”,这是被人“请来”拆除广告牌的“爆破手”。

  下面的人一个劲吆喝:再不下来就动手了!广告牌上的人却“我自巍然不动”:倒要看看谁敢拔?

  据介绍,“护牌军”是广告公司以每人每天200元雇来保护广告牌不被拆除的;“爆破手”是镇政府、建委发动来拆除广告牌的。

  这场展现在济南机场高速路旁的较量,发端于济南市对户外广告的治理整顿。

  在9月9日召开的中国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常委扩大会上,与会者认为,这一有代表性的事件反映了目前户外广告业面临的问题。

  9月1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济南市的一些广告公司负责人。

  整治不发文件 拆除依据不明

  据山东省美都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江东介绍,8月26日,济南市建委召集有关广告公司负责人开会宣布:限各广告公司于9月15日前将济南机场路旁的立柱广告牌全部拆除。

  会议结束后,江东向主持会议的一建委负责人提出4点意见,第一,广告立柱投资大,广告发布合同未到期,是否考虑能给予一些补偿。该负责人的答复为:这是政府行为,没有任何条件可讲;第二,广告合同期未满,会引起许多合同官司。答复是:这是你们的事,自己去做工作;第三,公司的广告牌都是经过审批合法建立的,手续完备。答复是:有无手续全得拆,拆了再说;第四,请建委下达正式通知。答复是:随后发。

  第二天,美都公司派人到建委索要正式通知,并向建委出示了公司所持有的广告审批原件。但是,始终没有拿到拆除通知的文字性文件。

  随后,市建委将有关拆除户外广告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传真给相关镇建委,镇建委用电话再次通知了广告公司。

  9月1日,机场路旁广告牌的拆除工作启动,不过不是广告公司自己拆,而是当地农民在城管执法部门的带领下动手。农民们还租来了长臂大吊车。

  农民何以如此积极地参与拆除,还自费租用吊车?一位参与拆除广告牌的农民说,镇政府告诉他们,建委定的政策是谁拆的广告牌归谁,一个拆卸下来的广告牌卖废品能得3万元,有的镇政府还另外奖励1万元。

  “一只立柱式广告牌成本要24万元。”多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农民拆除广告牌的行动,他们决定以牙还牙,便也在镇里雇用一些农民来护牌。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场面:负责拆除的农民,热情高涨,还花钱租了吊车,即使广告牌上有人也要拆;而广告公司雇用的农民坚守在广告牌上,死活不下来。双方在相持中甚至发生争执,厮打起来。

  目前,该机场路上的广告牌已被拆掉了三分之一。

  拆除广告设施 造成企业巨损

  广告公司的人将设法搞到的市政府整顿户外广告的会议纪要影印件拿给记者看,记者一时竟看不出其中有什么文章。一位经理指点说:“这个纪要是以传真的形式发下来的,没有公章,我们就是想告到法院去都不知该告谁。而且,市建委还要求广告公司上交当初的广告审批原件,并说‘不交的公司在以后的审批中将不予考虑’。”

  据记者了解,早在8月28日,所涉7家广告公司已向山东省有关领导呈递了《来自各广告公司对济南机场高速路广告立柱拆除工作若干问题的报告》。报告中说,机场路广告牌初建于2001年,截至2004年底,各广告公司办理的审批手续有5种:济南市城建局、历城区建委、山东省交通厅、济南市公路局、省基建公司等。

  据广告公司估算,这次拆除给各广告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800万元以上。企业的财富难道就不是国家的财富吗?广告公司的经营者们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江东告诉记者,美都公司是守法企业,他们在机场路设置的广告立柱,2001年11月通过了济南市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获得了许可证书,是个总投资1500万元的重大项目。2002年9月,公司与当地遥墙镇建委有关单位共同签订协议并正式开发设置。批准数量为23只,实际建设22只,批准时间为5年,2006年11月到期。

  江东说,据初步测算,由于拆除工作的影响,起诉要求美都公司赔偿损失的官司就有18个,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559万余元,公司被迫停业,员工面临失业。

  存在安全隐患 整治为了百姓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许多重要城市正在积极整治户外广告,而且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两三年了。从各地的报道中看,整治户外广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类广告曾一度失控,既影响市容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

  在《山东省关于整顿户外广告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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