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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户外广告法规的核心理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3  来源:杭州广告协会   浏览次数:672
  英国实施户外广告管理法规,始于本世纪40年代,历经六度修订。最初的立法宗旨是为了维护和谐与安全,在过去的 50年中,它一直都是户外立法的基本原则。对我们有所启发的是,英国人在修订立法时,其依据常常是一份由各方利益团体共同组成的调研工作小组作出的研究报告。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才可以作出符合市场和行业规律的种种规则,促进而不是阻碍行业的发展。
 
  比如,在89年的报告中,调查者认为当时的制衡规则仍然能使户外广告业与其他方面的利益协调发展,无需对现有的立法框架进行根本性的变动。于是,该次修订更多的是在一些相对细微之处。92年的修订,也是细节居多,比如种种定义的明确、可以不经许可发布或必须经许可方能发布的广告种类的进一步确定、某个具体形式的户外广告的相关标准等等。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使法规更具体且细致,更加人性化且更具可操作性。
 
  公平、各方利益的平衡、迅速的反应力、持续性、保持和促进环境的优美与安全。这是英国户外广告法规的几个核心理念,笔者期待着我国新的户外广告相关规范能够尽快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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