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市市容局收回各区、开发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权,市直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置、审批户外广告。这是记者昨从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专项工作会议中获悉的。
会上明确了市市容局为今后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各区市容局,开发区、政务区相关部门将于2009年1月4日前统一封存、移交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档案,由市市容局开展户外广告确权登记工作,分类建立户外广告设置台账,让所有户外广告都拥有一张 “身份证”。
同时,我市还将成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