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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不能粗制滥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5  来源:中国广告制作网   浏览次数:563

  哈药集团有一则关于“三精牌”柴连口服液的广告频繁出现在各地荧屏,其广告词为:“全面感冒,就这一支。”显然,这句话的用词是不恰当的。因为稍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感冒可分为多种,如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病毒性感冒、胃肠型感冒等,但无“全面感冒”和“片面感冒”之说。而且广告代言人不知道说的是哪里的“方言”,听起来让人别扭不说,也很难懂。一则频繁地出现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的大集团公司的广告,发生如此重大的纰漏实不应该。

  其实,在各类媒体上,广告粗制滥造的情况并不鲜见。有的语言不规范,不准确;有的差错多,有的内容低俗。

  广告制作不规范,甚至粗制滥造的主要原因是媒体把关不严。据我所知,许多媒体把广告承包出去了,只管拿钱,至于广告词是否恰当,是否有差错,媒体根本不考虑,甚至广告是否违法,也不闻不问。

  广告粗制滥造,除了有损广告客户的形象,最丢人的是新闻媒体。因为广告和新闻都是媒体的产品,产品质量不高也影响媒体形象。

  建议媒体加强对广告制作的管理。把广告制作像新闻稿件一样纳入自己的编、校和审批程序中,实行规范化管理。要保证广告用语的准确,减少广告内容的差错,还要严格把关,杜绝不良广告、色情广告和违法广告的出现。当然,除媒体外,政府管理部门、广告公司以及投放广告的厂家、商家都要为其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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