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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诺木业彭鸿斌:地板行业又一强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21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368

    信息中心消息: 

  主持人: 

  我们下面有请柯诺木业集团的彭鸿斌博士。请问你们做的品牌是只有柯诺森华吗? 

  彭鸿斌: 

  我们还有一个品牌叫蓝因阳光。我们这个公司是108年前成立于奥地利,现在在木业这个行业,全世界上排名是第一的,去年我们公司的销售额差不多是295亿左右,在全球的话我们有30%的市场份额,在国内因为我们进来的比较晚,五年前大约投资了20来个亿,建了4个厂,我们的牌子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讲还是比较新,今年是我们第一次参加投标。 

  主持人: 

  这两个品牌我都是听说过的。 

  彭鸿斌: 

  历史只有两三年的时间。 

  主持人: 

  今年感觉怎么样?  
 
  彭鸿斌:
 

  首先感觉比较新鲜,另外竞争很激烈。 

  主持人: 

  我觉得今年有一个特点,整个的招标有一个特点,和人民生活品质提高比较快的这些行业,都有很大发展,包括地板,这回我看好像也来了一些对手。 

  彭鸿斌: 

  也是朋友,前面有一个企业,苏州的德尔,他们的老板跟我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这个行业主要是跟着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前两年房地产发展很好,像我们这个产业不是热点,实际上像强化木地板一个产业,它的产值也将近300亿人民币,十年前到现在每年销量有2亿平方米,实际上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 

  那是很大的产业了,像我们国家统计局的姚总说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个是汽车,一个是房地产,汽车带动相关产业,有150多个,房地产有50多个,相对来讲,这也是一个市场潜力很大的行业。 

  彭鸿斌: 

  它的潜力非常大,因为据估算,每年我们中国大陆差不多有将近15亿平方米的新建筑,这里面如果是70%装修的话,就有10亿平方米左右,所以市场是非常大的。 

  新营销 

  据我们了解,艺林是德国柯诺地板的注册商标是吧? 

  彭鸿斌: 

  严格意义上讲,这个商标是我们公司跟行业当中十多个竞争对手经过三个月的竞争之后买下来的。 

  新营销: 

  贵公司的注册商标和木地板行业的艺林标准发生一个冲突,现在商标是具有垄断占有权的,现在很多企业觉得艺林作为柯诺独享的一个商标,其他企业使用产品的过程当中,不能使用艺林的这个标志,作为产品的推广,这个问题现在在行业里引发了很大的争议,现在您是怎么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的? 

  彭鸿斌: 

  实际上我首先要澄清一点,在我们这个行业,目前还没有艺林作为国家标准,在下个星期一,要在浙江讨论,可能2006年6月份的时候成为国家标准,所以现在还不是。 

  另外一点,我拿一个生活当中的例子来说明商标跟我们常用语之间的关系,我们很小的时候,中国人知道,越野车,叫吉普车,实际上吉普这个词,中文跟英文是美国通用公司的一个商标,就跟可口可乐这个可乐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一样,我们从小到大一直用惯了越野车就是吉普车,你现在生产一个车,是越野的,你叫吉普实际上你是侵权的,虽然你觉得你很冤枉,这个事情也是一样的,艺林是一个符号,即使有一天成为国家的标准,跟商标也是不矛盾,不冲突的。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商标,它是一个私权在先,国家标准正在讨论之中,未来有可能成为国家标准,从法律的本意上来讲,实际上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的,也就是说我们是有权利要求国家的专业部门,不一定非要把这个标准叫艺林,我是这样理解的。谢谢你。 

  经济参考报: 

  我想问一个问题,今年有好几家地板企业都参加央视的广告招标,您是如何看待这个现象的,还有一点,地板企业的未来竞争态势和发展趋势是如何预测和判断的? 

  彭鸿斌: 

  我觉得地板今年我看到好像有至少三家企业参加这个投标,我觉得一方面说明地板企业认识到了中央电视台它作为一个强势媒体的重要性,另外一方面,各个企业也在逐渐加大对品牌的投入,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我觉得这有点竞争过度了为,因为这个问题分两方面,一方面应该做品牌的运作,但另一方面,地板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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