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强生运动科技公司及家乐福公司在「CS-100银鲨舒压槌」的广告传单宣称「能模拟推脂,扩散多余脂肪」,但未有具医学学理或临床试验事证,为不实广告,分别处家乐福公司新台币214万元、强生公司29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强生公司与家乐福公司在「CS-100银鲨舒压槌」商品广告传单宣称「能模拟推脂,扩散多余脂肪」等词句,强生公司自承广告宣称的内容未经查证,沿用制造商提供的商品功能说明。
另外,家乐福公司称广告内容是依据强生公司表示,是基於个人体验所观察的现象,但强生公司与家乐福公司都未能提供可扩散多余脂肪的论述具有医学学理,或临床试验事证,或提供其他足以证明广告宣称内容具有医学学理或临床试验的依据。
因此,公平会认为,依现有事证,尚无具体事证足以认定强生公司与家乐福公司有关舒压槌可扩散多余脂肪的表示有其根据或真实。强生公司与家乐福公司在广告传单就「CS-100银鲨舒压槌」商品的品质及内容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的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
根据公平会补充资料显示,家乐福公司已是第四次因广告不实受罚,前三次罚锾分别为5万元、10万元、70万元,第四次则加重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