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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标识标牌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浏览次数:538

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标识标牌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浙江
标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就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编号:CTZBH1110527CNZ
2 、项目名称: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3 、内容:
标识标牌 一批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规模及本地化服务: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正常经营4周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外地企业需能够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并有在杭州地区工商局注册的直属分支售后服务机构;
(3)投标人必须为从事标识牌生产制造的专业型企业,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生产及制作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
(1)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9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 购 买 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1日下午14时整。
8 、开标时间: 2011年8月11日下午14时整。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实例合同等文件,厂房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以上资料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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