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印发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在新华通讯社各新闻业务部门引起积极反响。一线编辑记者纷纷表示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保持新华社的良好形象。
编辑记者们认为, 规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不良现象做了严肃的禁令,非常有现实的针对性。这个规定必然对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另外,当前正值“三项学习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向纵深推进之时,要主动对照规定找差距,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履行新华社的各项职责。
他们表示,加强采编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中国融入世界进程中,中国新闻业与国际传媒竞争的强烈需要。国际新闻传媒在报道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同时,他们也以自己的触角对中国读者和观众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与国际传媒短兵相接,中国新闻业必须从加强队伍建设为出发点,做大做强,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规定的出台非常必要,也为今后制订有关新闻行业的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
新华社的编辑记者和新闻信息营销人员在学习了规定后说,近年来新闻从业人员中存在作风浮夸,甚至借新闻报道之名行个人私利的现象。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对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有着很好的促动作用。这个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对我国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进一步明确,其中不少措施的制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新闻从业人员对新闻规律的把握。
新华社的采编人员表示,这个规定从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采编作风、采编内容、新闻纪律等方面对新闻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利于新闻采编队伍的规范管理和建设。规定中提出的要求,是新华社“护牌”“强牌”活动的有力武器。按照这一要求,每一位新闻采编人员都应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培养职业精神,提高职业道德水准,以更好地履行中央赋予每一位新华社新闻采编人员的光荣使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