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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法庭)综合楼项目导向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0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浏览次数:868
项目名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法庭)综合楼项目导向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省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法庭)综合楼(项目名称)己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成发改投资【2006】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按有关规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导向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项目【2006】236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法庭)综合楼项目导向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西侧与孵化园北干道北交汇处。
2.3估算投资:约110万元。
2.4招标范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法庭)综合楼项目的A、B、C楼及地下室导向标识标牌设计施工图优化、图纸范围内所有导向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含安装预埋件,但不包括所需要的基础和电气工程)、竣工验收、后期服务等。
2.5工期要求:A、B楼及地下车室工期为30日历天;C楼待具备实施条件后工期为30日历天。须在此期间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有关单位的验收,工程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所发开工指令为准。
2.6质量要求:应满足招标人、图纸设计要求,保证材料质量。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的标识标牌产品供应商;
3.22009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3个已完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供货业绩【为四川省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或中选)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业主确认回执复印件,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维修体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02月20日 至 2012年02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指定处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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