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拆除包括云岩、南明、观山湖区的主次干道、小街巷,及其它区、县(市)主次干道上两侧建筑物立面(门头、窗户、阳台、墙体等)上违法悬挂的led电子显示字幕广告设施。同时,以上区域高层建筑内办公场所(住宅)室内占用公共空间违法设置的LED电子显示字幕广告设施将在整治范围。
据了解,贵阳市从去年12月至今,已关停或拆除电子显示屏4000余块。据悉,凡未经广告设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法擅自在上述区域设置LED字幕广告的,相关设置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立即停止使用并自行拆除。逾期不停止使用或拆除的,将依法由城管部门组织拆除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金。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从1月1日开始执行户外广告登记工作规范。省工商局最新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户外广告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户外广告应当向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