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作审计报告指出,“目前,财政部对国家广电总局所属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实行预算包干的办法,其广告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免缴所得税,并分别按13%和10%的比例上缴广电总局。这种做法不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7月5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央视制片人表示,此次审计报告暴露的问题恰是央视推行财务、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源。同时预示着,广电总局对央视长期推行的“预算包干”办法和“广告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免缴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可能发生改变。
此次审计报告建议恰与央视推行财务、人事制度改革互为促动。这也预示着央视长期推行的“预算包干”办法和“广告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免缴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可能发生改变。
2004年底,中央电视台对2005年黄金时段广告进行公开招标。最终实现成交额52.48亿元,大大超过了2004年的44亿元。
2005年6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作《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国家广电总局的收支未完全纳入中央预算。目前,财政部对国家广电总局所属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实行预算包干的办法,其广告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免缴所得税,并分别按13%和10%的比例上缴广电总局。这种做法不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早在2004年11月,国家审计署派出机构新闻通讯审计局即已派员进驻央视,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为时近半年。
7月5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央视制片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审计报告建议恰与央视推行财务、人事制度改革互为促动。这也预示着央视长期推行的“预算包干”办法和“广告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免缴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可能发生改变。
“预算包干”由来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从事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中央电视台正属此列。
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有关部门做出了关于冻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规定,并试图对“一些有条件的科研、设计、文艺、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发[1993]79号)中,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划分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其中,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单位可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按照以上“分类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事实上已实现自收自支。但据记者了解,财政部目前仍沿袭原方式每年给央视拨款3600万元。同时,“预算包干”政策也仍然对央视发展产生影响。
据央视有关人士提供的资料,1979年,中央广播事业局(现广电总局)根据财政部规定试行“预算包干”,选取中央电视台作为试点单位。
对其实行经费“差额补助,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1984年10月24日,国务院进一步批准了中央电视台财务预算包干改革方案:“在办好电视节目、提高电视质量的前提下,扩大中央电视台的自主权,实行经费包干,三年不变。”经与上级部门商定,从1984年至1986年,三年经费包干5500万元,包干使用,一定三年不变,多了不交,少了不补。
1987年,财政部一度停止了对中央电视台“财务预算包干管理”办法的执行。
从1987年下半年到1990年,电视台又回归到全额拨款体制。
编辑:宋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