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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现首例将产品广告语进行版权登记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821
中新网柳州七月二十二日电(周丹钰胡思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获悉,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产品的八件广告语进行了版权登记,并获得版权证书。据悉将产品广告语进行版权登记,在广西尚属首例,在中国也不多见。   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骨病药品三强之—,其开发研制的“骨通贴膏”因独特的药效,为消费者青睐,年销售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国药”和“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以及广西名牌产品。   近年来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广告语不断遭到侵权。如甘肃一药厂在其产品包装盒明显突出位置使用“骨通”二字,作为商品的名称和药性能宣传,造成与“骨通贴膏”的混淆和消费者的误认。   据该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李志伟介绍,目前市场上不断有侵犯“骨通贴膏”知名商品名称专用权的产品出现,广告语也被他人抄袭或篡改使用。本次他们除了对长期使用的八个广告语和即将使用的广告语进行了版权登记外,还明确了这些广告语的作者和著作权人。 编辑:宋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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