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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五处户外广告拍得52.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494
     “成交!”拍卖师锤音一落,最后一处广告设置地使用权以15.5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8月8日,5处户外广告设置地使用权共拍得52.3万元。此次拍卖标志着乌鲁木齐户外广告位告别了行政审批制,而是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8月8日,乌鲁木齐市5处户外广告设置地使用权拍卖在新疆大酒店举行。据悉,此次参与拍卖的既有国有企业的,也有私人的,这次乌鲁木齐私人拥有广告设置地使用权参与拍卖还属第一次。参与竞拍的共有16家广告公司,最高成交额15.5万元,最低5万元,5处户外广告设置地使用权拍卖成交额共计52.3万元。     据了解,此次所拍资金将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建设等。     新疆康奥企划广告有限公司以15.5万元竞价拍得,位于乌鲁木齐河滩路南郊燕儿窝立交桥右侧的高立柱广告使用权。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此次以15.5万元的竞价成交很公平、公正。     乌鲁木齐市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海拉提·吾修尔说,本次拍卖的5处广告设置地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发展潜力。通过市场调节和竞标拍卖,真实地反映它的商品价值,更好地提高公共空间资源的使用价值。     据了解,今后,只要是新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将会根据《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置地拍卖规定》(试行)进行拍卖,经拍卖取得的户外广告设置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广告设置地使用权的拍卖,一旦成交,缴付的金额只是设置地的使用权。不包括广告的设置、管理、维修以及所用电费等费用。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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