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交银大厦屋顶制作、安装 “交通银行”形象标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交银大厦屋顶制作、安装“交通银行”形象标识项目。
2、招标内容:在交银大厦屋架顶上四面横向设置“交通银行”(含中英文)LOGO,包括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交银大厦屋顶“交通银行”形象标识的深化设计、后期审图、制作、安装、售后服务以及相关报建工作。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址:重庆市江北城江北嘴财信广场2号楼。
二、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年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投标人在重庆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
7、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报名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以下证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⑥一份近三年屋顶广告牌制作合同(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授权原件请装订成册,报名时招标人将收取不退还。
2、资格审核合格企业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领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密封后,请于2013年12月9日 上午9时30分前送至,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请于2013年12月9日 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交银大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二十一楼小会议室(重庆市中山三路15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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