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三铃摩托,不怕汝阳交警。”记者昨天在汝阳县的一堵墙上看见了这则广告。
据悉,这句话是一摩托车商委托广告业主张某在汝阳县竹园乡境内发布的墙体广告。据工商部门介绍,汝阳县工商局已经对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发布此类违法广告,公开更正发布的广告内容并对其处以罚款。
经查,2005年4月初,这则广告发布当事人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登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委托张某让其在汝阳县境内为自己经销的三铃摩托车发布墙体广告,其中在汝阳县竹园乡境内发布的墙体广告内容为“骑上三铃摩托,不怕汝阳交警”。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事后,在问到谁想的这句广告词时,委托商和张某都很“谦虚”地把这一“创意”“归功”于对方。他们说,当时就想着整点儿能“唬”住人的词儿,也没想到会不会违反《广告法》。现在,罚了2500元,500元广告发布费统统被没收,下次再不这么“转”词了。
据介绍,这则墙体广告就在公路旁边的墙壁上(见图),是一位交警发现并向汝阳县工商部门举报的。这位交警说,这不是挑衅吗?要是证照齐全,不违章不犯法,你骑啥车都不用怕交警。你骑“三铃”这牌子的摩托车就不用怕交警了?就可以想咋开就咋开了?
汝阳工商人员说,这种“出格”的广告很少见,确实违反《广告法》。目前,云天雾地乱吹嘘的广告很多,现在处理的“三铃”摩托墙体广告,就是这种胡吹广告的一种极端反映。对这类广告,工商部门坚决一查到底。
汝阳县的一位居民说,这种广告实在太离奇,我们要买摩托车,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广告就动了购买的心思。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