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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改扩建配套第二批设备办公(标识标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4  来源:BID建设工程信息网   浏览次数:468
核心提示: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改扩建配套第二批设备办公(标识标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改扩建配套第二批设备办公(标识标牌)采购(招标编号:ZHGJ2014-018)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改扩建配套第二批设备办公(标识标牌)采购
 
2、项目内容及数量:改扩建配套第二批设备办公(标识标牌)采购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货、安装、摆放及其他交付使用程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4日起至2014年3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3日9:00-9:3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9: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9:3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查询或了解更多标识标牌导向系统招标采购信息登陆:
 
BID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n-bid.com )
 
电话:025-52277321  QQ:8614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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