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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 谨防违法药品广告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514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提醒市民,求医治病应选择正规医院,并注意识别违法药品广告。     今年以来,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对虚假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发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总计424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未标明批准文号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均属未按规定审核、擅自发布,其信息可信度差;一些药品广告篡改审批内容,在广告中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广告中含有药品使用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如“养阴口香合剂”的药品广告等均属违法。     该负责人说,许多保健食品、消毒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强调其药用疗效,假冒药品功能进行广告宣传,同时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形象宣传疗效,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公众介绍、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也属违法行为。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非法药品广告甚至只标示产品咨询电话或送货电话等信息,无企业名称及联系地址,给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带来难度,消费者也不要轻信。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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