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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出新一律不得悬挂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484
    晨报讯绿博会、国庆节、十运会,今秋的南京将相继迎来三大喜庆节日,目前该市正在进行城市各类围墙的全面出新和美化工作。昨日,南京市市容局就该项工作的具体操作细则向全市公布了相关的规定。     规定中对南京围墙出新、美化的实施范围作了明确定义,其中南京中心六城区主次干道所有需要整修、粉刷的实体围墙、栅栏围墙和景观围墙;雨花台、栖霞两区连接主城区道        路的各类围墙;江宁、六合、浦口三区主要道路及商业街区的各类围墙被列为必须整修的对象。     对于各类围墙分类美化的标准,该规定也作出了详细解释:工地围墙一律采用实体围墙,其高度不得超过2米,围墙顶部加檐,墙面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实施亮化,严禁使用蛇皮袋、简易彩钢板代替围墙。单位围墙均要使用透空、半透空形式,高度不得超过1.8米,因特殊原因不能透空的围墙,可在围墙立面设置与行业相匹配的浮雕装饰。实体围墙粉刷颜色不得超过3种,其底部应有40厘米深色分割色带或种植绿色植物,金属栅栏在粉刷前要先进行防锈处理。 编辑:史建杨 规定同时要求,所有美化围墙一律不得设置广告、防护网、广告栏(牌)或悬挂布幔、横幅,墙角不得堆放有碍市容市貌的物品,所有业主更不得借用围墙美化擅自破墙开店。按照有关规定,南京市所有围墙的美化工作将在9月20日前全部结束,而南京市市容部门也将会同相关单位在本月22日对出新的围墙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会被责令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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