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近一段时期这个局监测发现的一批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黄庆鹏处长介绍,被通报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分别涉及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林迪”、陕西咸阳神龙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龙春”等,共10起,违法的原因主要是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和保健食品宣传药用功效等。 黄庆鹏说,近年来,药品虚高定价催生的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轻则欺骗患者,贻误病情,重则造成一些农民患者倾家荡产,因病致贫,社会危害很大。今年以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整治虚假药品广告作为一项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对非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和广告药品的质量抽验力度。截至目前,这个市共发现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424起,此次通报的10起基本涵盖了当前虚假药品广告的几种常见形式。 这位负责人说,对10起虚假药品广告进行公开通报,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虚假药品广告的识别能力,以发动全社会进行抵制;同时,加大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相关企业的违法成本,净化全市药品生产、经营风气。据悉,通报的10起虚假药品广告已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编辑:史建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