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普宁华侨医院环境导示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TC1413308
受普宁华侨医院委托,就环境导示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413308
2、项目名称: 普宁华侨医院环境导示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 环境导示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4年09月01日至2014年09月0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4年09月05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9月22日14:30(星期一)(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环境导示系统的设计或制作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近两年至少承担过金额为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2家及以上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识系统制作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提供其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设计水平、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⑤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⑥ 投标人必须具有由院方负责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近两年至少承担过金额为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2家及以上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识系统制作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提供其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投标人必须具有由院方负责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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