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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探索违法广告监管新途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416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安徽省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方案》,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内虚假违法广告整治。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安徽省建立并完善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以及广告市场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等。   据悉,今年以来,安徽省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虚假药品广告的整治工作力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药品广告监管的新途径。阜阳市经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经营企业推荐,首批聘请了36位药械广告监督员和协管员。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工商部门联手,启动药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制度,将在辖区内发现和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名称和印刷品名称在当地权威媒体刊播。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品种列入药品抽验计划中,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淮北市则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工商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卫生局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严格的监管,今年上半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审批本省企业药品广告148件,驳回了不合格药品广告申请36件;办理了外省药品广告备案381件,没收伪造、过期药品广告审查表13份;共检测各类报纸900余份,检测到违法药品广告182条并及时将之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本报湖北讯记者罗志报道10月11日,由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起,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联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药品生产企业联合向社会做出承诺---不做虚假药品广告。   承诺内容主要有:诚实守信、依法生产和经营药品,依法制作广告内容,依法申请广告批文,不篡改广告批文内容,在合法媒体发布药品广告;不在本地和外地各类媒体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不加工、不受理委托加工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的产品品种;不参加有关团体和组织开展的违法虚假广告活动;不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处方药品广告;不在各类场所张贴、散发违法虚假药品广告。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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