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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广告灯箱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浏览次数:606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广告灯箱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占100%。
项目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广告灯箱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JXZD2014263-1(NCGD1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广告灯箱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占100%,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双港大道与铁路老昌北支线交汇处的双港站,终点为瑶湖西侧的奥体中心站。线路长约28.737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1233m。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3 工期要求:计划开始日期:2015年03月01日,计划完成日期:2015年08月30日,各项服务的开始及完成日期须满足业主需要。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4座车站的车站公共区、站台轨行区的广告灯箱产品的制作、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包括深化设计、生产制造、出厂前产品检测(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设备运输至现场的保管和完成施工安装(含配合施工现场)、产品测试(达到相关验收标准)、产品单体调试(满足相关工艺要求)、参与配合整个系统的调试(满足系统控制要求),直至系统有效运作,符合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加工),且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准)及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财务能力;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近3年(竣工验收日期在2011年12月0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内的)至少具有1项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地铁车站或高铁车站或机场站厅广告灯箱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
3.4投标人须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3年内(近3年指2011年12月0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
3.6凡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本工程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报名方法
4.1 报名时间:2014年 12 月 24 日~ 12 月 30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2.2 单位介绍信。
5. 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 20 日09时30分。
6.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文档。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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