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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工商局完善三项机制以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498
     一是建立重点媒介定期监测制度。将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发布量较大的媒介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共监测各类广告1812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40余条,下达《行政告诫书》178条。      二是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审批、发布制度。各新闻媒体发布药品广告,须经药监部门审查、工商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要求由广告业务承接人、广告科负责人、广告审查员、新闻媒体负责人内部逐级审核,将相关证明建立专门档案,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三是建立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整规办牵头,工商、宣传、监察、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药监、信息产业、电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提出不同时期的治理重点,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具体应对措施,形成了一个部门联动、内外结合、连网成片的严密责任体系。以上措施保证了我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03人次,检查各类广告2309条,收缴违法印刷品37100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9件,罚没金额达22.345万元,下达《责令停播通知书》245份,有力净化了广告市场。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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