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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专项整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5  来源:淮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541
核心提示:为防止沿街经营户因不了解相关规定,擅自设置店面招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细化工作方法,在部分街道上设置了温馨提示牌……
  近段时间,淮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黎苑西路路南某小区小区北门两侧设置了3块温馨提示牌,内容为“为了您的经济免受损失,设置店面招牌,请先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容局办理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安装。”
 
  “别小看这个小小的提示牌,可帮了大忙了。要不是看到提示牌内容,我就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置门头店招牌了,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再被拆掉,不仅经济有损失,也给我营业带来麻烦。”该街道上一位经营户说。
 
  为防止沿街经营户因不了解相关规定,擅自设置店面招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细化工作方法,在部分街道上设置了温馨提示牌,提醒广大经营户在设置店面招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既规范了市容管理秩序,又使经营户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淮北市于2014年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逐步对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进行整治。根据规定,沿街商铺如设置店面招牌,店主应持书面申请书一份、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设置彩色实景亮化效果图三份、店面《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批。相关工作人员在收到材料后,将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最后对符合标准、材料齐全的申请,审发《户外广告(店招)宣传设置临时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如果不能核发许可证,窗口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办理的书面说明。
 
  为方便经营户进行申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还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印刷了详尽、明了的《便民告示宣传彩页》,使各经营户对审批要求一目了然,避免了来回奔波的麻烦,提高了办理审批的效率。
 
  “需要提醒广大店主的是,设置店面招牌应当与建筑物的风格相统一,与市容景观相协调,同一建筑物上的招牌应当统一设计要求和规格,禁止利用招牌推介产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和在建筑物楼顶设置实体招牌,在沿街建筑立面、橱窗内外直接书写、悬挂、粘贴等方式设置招牌也是禁止的。”该局许可科科长赵立法说。
 
  本次淮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温馨提示,是一次很好的户外广告执法工作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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