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2005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以下简称《公告》)。这是我国首次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标志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正式建立。
《公告》显示,今年7~8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211次,其中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各占76%和24%。目前,各地监测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都已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公告》中涉及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产品共有33个。其中,擅自篡改批准内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眼保姆”)、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生产的紫环牌电子睡眠仪(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紫环睡眠仪”)、北京同方神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长春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女士凝胶抗菌器(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埃米妇康”)、济南川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鼻炎一贴灵(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必高贴”)等。
编辑:史建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