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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公安局派出所外观标识维护更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浏览次数:311
核心提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普兰店市公安局派出所外观标识维护更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名称:普兰店市公安局派出所外观标识维护更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普兰店市公安局派出所外观标识维护更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DLLGZB-2015-023
二、项目内容:
1. 派出所外观标识维护更新,翻新维修标识灯箱21个、维修路边标识箱2个、新制路边标识箱11个、更换门头牌匾7个、更换派出所牌匾上名称雕刻字及字母8块、维修门头雨棚2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2.采购预算:11.68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且具有独立独立法人资格;
3.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外地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所有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其相应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236号,富贵南山右侧50米,平安保险旁。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29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都欣城物业三楼)。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都欣城物业三楼)。
九、采购人:普兰店市公安局
联系人:宋建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联系人:封玉喆
电话:0411-83121555
传真:0411-83121555
电子邮箱: dalianligong_zb@163.com
地 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236号,富贵南山右侧50米,平安保险旁。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 3038678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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