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湖一期(中心区)景观绿化工程导视系统、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河南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建(郑州)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滨河国际新城蝶湖一期(中心区)景观绿化工程导视系统、配套设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建(郑州)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蝶湖一期(中心区)景观绿化工程导视系统、配套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蝶湖周边
2.3 招标范围:蝶湖一期(中心区)导视系统、配套设施的制作、安装及保修期内日常维护,具体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经甲方确认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威斯顿广场12楼投标报名处)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4.2.1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2.2营业执照(副本)(无需提供原件,但提供的资料必须与原件一致);
4.2.3投标人相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
4.2.4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内有效);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于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和谐路康宁路交汇处威斯顿广场12F报名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郑州)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7869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班先生 电话:0371-86120322
请登陆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