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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被当广告 一女士起诉网易索赔十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658
  网易将张女士邮箱地址用作广告宣传,张女士认为侵犯其隐私权、名称权,并将网易告上东城法庭,索赔10万元。原告张女士起诉称,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将其e-mail信箱地址刊登在“随身邮”广告上,认为被告行为侵害了其隐私权和对e-mail信箱地址所享有的名称权,索赔10万元。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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