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最讲究创意的,但往往现在的许多医疗和药品广告却创意过了头,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打“擦边球”,记者4月18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这样的“擦边球”再也不能打下去了。
记者在工商局媒体广告监测部门看到这样的一份报纸广告,批准文书上明明是滨湖区某医院的分支机构,但在广告中却摇身变成了一家独立的医疗机构,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解,象这样的虚假医疗广告并不是个别现象,在各类媒体刊登的广告中都普遍存在。
今年一季度,全市六家报纸、八个电视频道和六个广播电台共发布了16万多条广告,其中有1312条广告属于违法广告。在0.80%的虚假广告中,虚假的医疗和药品广告占了很大的比例,主要表现在擅自改变医疗机构的名称,使用治愈、根治等夸大医疗效果的字眼误导消费者,利用患者或医生的名义作证明或用新闻形式发表医疗广告等。
从现在开始,工商部门将联合药监局、卫生局和新闻出版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动,从源头抓起,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对屡次发布此类广告的医疗机构要依法查处。就连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目要发布带医疗和药品广告的内容,也要求标明“本栏目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避免消费者误认。
今晚60分记者杨东红 程轶 实习记者糜芳芳报道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