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168118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448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27%,比上月降低了0.04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北京地区24套电视节目、13套广播节目、17家报纸和11家网站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广告141617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420条次,涉嫌违法率0.30%。
一、广告发布情况
(一)按媒体分类
1、全市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2、重点媒体具体监测情况
(1)电视媒体
(2)广播媒体
(3)平面媒体
(4)网络媒体
3、重点媒体涉嫌违法量、涉嫌违法率与上月比较
2、全市重点行业广告发布情况媒体分布
3、重点媒体涉嫌违法广告行业分布
(1)电视媒体
(2)广播媒体
(3)平面媒体(取涉嫌违法量排名前5位的行业)
(4)网络媒体
4、重点行业违规行为表现统计表
二、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本月,广告发布量和涉嫌违法广告量均有所上升。广告发布量由上月的117725条次上升至168118条次,增加了50393条次;涉嫌违法量(条次)由369条次上升到448条次,增加了79条次;涉嫌违法率较上月有所下降,为0.27%。
1、平面媒体涉嫌违法率有所上升,由上个月的0.65%上升到0.73%。与其它媒体相比,平面媒体违法问题最为严重。本月,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较严重的媒体是:《京华时报》和《北京晨报》,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类、药品类、医疗器械类和保健食品类。
2、广播媒体涉嫌违法率呈现上升趋势,由上个月的0.02%上升到0.17%。其违法问题出现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违法行业主要集中在人用药品类。
3、网络媒体的涉嫌违法率有所上升,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药品广告类。违规行为表现主要是:未同时发布“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4、电视媒体涉嫌违法率有所下降,由上个月的0.09%下降到0.01%,但电视媒体中仍有烟草类广告出现。
与上个月相比,医疗服务、人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这四类行业的广告发布量和涉嫌违法量(条次)都明显增加,违法问题仍居前列并且有上升的趋势。
(二)重点提示: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医疗广告整治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以及具体的整治措施。其中特别指出对以下行为加大查处力度:1、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2、以新闻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3、广告中利用患者或者专家和医生的名义做证明的行为;4、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的行为;5、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监测北京市广告中心2006年3月公布)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