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4个月,有6家药企在省内有关大众媒体上刊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屡查屡犯。省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正常的治疗期限。这是记者从5月25日上午召开的全省违法药品广告警示诫勉会议上获悉的。
据省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这6家“情节严重”的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香港同溢堂中药制药厂生产的“益安宁”,广告中以专家作证,严重夸大药品治疗功效,宣称该药“三效合一,全面起效,结束了心脑顽疾久治不愈历史”。电视广告中大量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
——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肝胶囊(海名威)”,该药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广告中“服用海名威1-3个疗程,有效逆转肝硬化、肝腹水、肝癌的发生,愈后产生保护性抗体”等,严重夸大疗效、欺骗诱导患者。
——广西济民制药厂生产的“痔炎消颗粒”,未经省药监局备案,套用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以“想不到见效这么快”、“想不到痔疮便秘都好了”等绝对化语言和疗效对比画面进行宣传,严重夸大疗效。
——承德药业集团六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玫胶囊(六合通迈)”,该药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以大量患者抢购画面和“作为国家七五攻关科研成果,以其心脑同治的独特疗效,造福了陕西千余名心脑血管患者”,并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宣传“购15赠4,购20赠8”等禁播内容。
——北京知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续断胶囊(御骨合金)”,该药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使用“治骨中华一绝”等夸大性语言,严重夸大治疗效果。
——鞍山德善药业生产的“七高素平祛浊茶”,套用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使用“绿色纯中药,安全、高效,无毒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严重夸大疗效。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