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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严查非法烟草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615
     为迎接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最近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工商、烟草、爱卫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新会区会城辖区内的烟草专营店、香烟零售点的烟草广告展开清理,发现会城无一烟草广告是合法的。行动中,共有13家烟草专营店和零售店被责令限期整改。      不少市民对清理烟草广告的行为表示支持,但依然有相当部分市民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表示不解,“烟草不能做广告吗?”“在店内做烟草广告也是违规吗?”           新会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股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也禁止设置烟草广告。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有效期为1年。他说,“最近两年,新会区内没有一个烟草广告获得审批”,所以这些烟草广告都已违反规定,须全部清查。          据了解,为彻底清理会城地区的香烟广告,有关部门将对其行动进行跟踪处理。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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