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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企业将被套上“紧箍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352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品基本安全作出了新的规定,将从源头上为广大群众把起健康安全“着装关”。而对于服装企业来讲,这个技术规范无疑给他们套上了一个“紧箍咒”。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一个最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将纺织品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是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规范对这三大类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及物理特性作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因为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化学制剂,这类化学品或多或少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其残留在纺织品上的含量达到一定值时,就会对人体的皮肤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据了解,国家质监总局在去年底对进口纺织服装产品进行专项抽查,结果显示总的内在质量不合格率为46%,外观质量总不合格率为6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我市的纺织品服装质量也不容乐观,抽样检验不合格率偏高。质监局提醒我市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企业,要认真学习掌握新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印刷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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