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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表示不完全排斥外国报纸进入中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中印网   浏览次数:417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昨日表示,中国在出版方面并不完全排斥外国报纸、期刊和图书进入中国,只是进入的途径有规定,即中国境内所有新闻出版单位的对外合作都要中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昨天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官员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柳斌杰对媒体说,中国法律规定非中国公民不能在中国设立新闻出版单位,但中国并不排除跟国际新闻出版行业的合作。他表示,经中国政府批准,外国的通讯社、外国广播电视、外国新闻出版机构可以在中国设立办事处,进行正常采访活动。在出版方面,并不是完全排除外国的报纸、期刊、图书进入中国,只是进入的途径有规定。柳斌杰表示,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加强与外国新闻出版界的合作,外国的有关公司、集团在中国发展的机会会越来越多。

  另外,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昨天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将在2015年关闭现在的广播电视模拟技术,全部转为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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