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6年第三期药品广告监测结果,中新药业天津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羊癫疯痫丸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22次,登上了违法药品广告黑榜的榜首。
据了解,乐仁堂羊癫疯痫丸属于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药品,但仍在媒体发布广告,导致上榜。
此外上榜的药品广告问题还集中在擅自更改审批或备案内容、处方药在非专业媒体进行广告发布、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三方面。相关链接8家报纸媒体共发布违法药品广告219份。
此次药监局共对本市8家报纸媒体进行了监测,经确认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219份,涉及具体药品品种66个,刊登违法广告次数最多的是一家报纸,刊登违法广告数量达87件。
- 下一篇:实施细则未出 发展商谨慎投放地产广告
- 上一篇:百家广告公司联名“请愿”引起的思考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商城 | 供应 | 求购 | 标识商学院 | 行业资讯 | 行业展会 | 企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