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上周刚刚在其一套启动了首批“绿色广告标识”。央视不再仅仅是广告的展示媒介,它还赋予了自己广告“裁判员”的神圣身份。
央视是否具备审核检验商家优劣的资质和权限?这个“绿标”在中国电视广告竞争格局中要为央视承担什么样的任务?央视如何面对自夸自卖的嫌疑、树立公众对其维护公共利益的认可?
“绿标”助推央视广告市场?
目前,经营广告的网站已达到58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11户,增长1.14倍。
尽管网络广告这一新生势力的发展速度迅猛,其市场份额直接冲击着作为电视台主要收入来源的电视广告,但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介载体的广告经营额仍旧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据统计,全国电视广告经营额为355.29亿元,同比增长幅度达到21.87%,而它也霸占了全国广告经营总额25.60%的高份额,继续荣居媒介载体广告的状元宝座。
但是,从1990年开始的我国电视媒体广告经营目前也面临困局。从市场份额来看,各级电视台的发展很不均衡。中央电视台可谓一枝独秀,1年的广告收入逾75亿元,占有29.5%的市场份额;而各个省级电视台打包计算,才占有市场份额56.1%,它们1年的广告收入总计143.5亿元;余下的2800多家城市电视台,虽然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但是他们的广告收入总共却只有不到40亿元,平均每个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不到200万元,它们所拥有的不到20%的市场份额大约只相当于央视一家的1/3。[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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